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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水产原、良种场三年有效期满,无法按期参加复查可以申请暂缓吗?
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6-05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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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青岛市水产原、良种场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因迁址、改扩建等情况不能按期接受复查的单位可以申请暂缓复查,暂缓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,暂缓期内不得以青岛市水产原、良种场名义开展相关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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